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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唐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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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一、行政区划县城龙州镇,下设,上碑,南桥,口头,3镇,11乡。二、交通无水路,铁路设行唐火车站,无航空,客运下设汽车站(发往全国各地)。三、景点1、封崇寺天王殿位于行唐城东街小学院内。始建于北宋天保七年(556年),天王殿坐北朝南,高约8米,面积130平方米,面宽三间,进深三间,单檐布瓦歇山顶,无斗拱。每个柱头上出一个如意头,为砖木结构。2、城隍庙位于行唐城北街政府招待所院内。始建于明天顺六年(1462年),为砖木结构大殿建在0.5米高的石台上,殿前有长方形月台。殿高约12米,面积220平方米。面宽5间。进深4间,单檐布瓦歇山顶,有侧角,檐下有斗拱,明间三朵,次间二朵,四角斗拱比其他为大,攒拱(柱头)为平面抹角。它是境内目前规模较大的一座古建筑。四、历史行唐历史悠久,源远流长.据南王庄、南贾素出土文物考证,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聚居,劳动生息。